而国会近期不会通过与宗教自由恢复法案相关的劝诱立法。
在2000年的美国总统大选引发的布什诉戈尔(Bush v.Gore)案中,美国最高法院一锤定音,认为第二次重新计票,即手工计票,违反了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所要求的平等保护,以及为正当程序所要求的公正对待每一个投票者,最终认定布什获胜,从而结束了这场旷日持久的世纪司法大战。因此,法官素质是影响宪法解释的一个重要因素。
美国宪法解释的功能 体现美国宪法解释功能的违宪审查制度,是美国实现宪法监督的主要制度,是宪法至上的保障。宪法解释是法治国家在制度运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功能调节器,在国家的法治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年满七十岁、任职满十年或年满六十五岁、任职满十五年者,可自动提出退休,另外,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薪水不能被裁减。非经公平合理赔偿,政府不得征用私有财产供公共使用。美国的宪法解释也必然受制于其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和社会的价值诉求等因素。
本文将简要介绍美国解释宪法机制的运行模式,总结美国宪法解释的法理基础、主体、对象、程序、功能、方法、限度等内容。美国的宪法解释模式为普通法院解释模式,由普通法院作为宪法解释机关,通过审理具体诉讼案件的司法程序来审查有关立法、行政是否合宪,引发对宪法条文和宪法精神的阐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81条规定立法会议员违反誓言的,经立法会决定,即丧失其议员资格。
也有部分同学对2014年12月4日我国各地纷纷出现的国家公职人员宪法宣誓的现象提出批评,认为各地的宣誓活动杂乱无章,宣誓主体不统一,宣誓仪式不统 一,宣誓制度亟待法律规范。同学们普遍认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是必要的、可行的。检察长等人的誓词可直接使用2010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宣誓规定(试行)》中的誓词: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6] 《李克强: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2013两会》,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2013lh/2013-03/17/ c_115053706.htm。
[6]张德江委员长在两会闭幕会上也承诺:我们将同全体代表一道,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工作。摘 要: 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这一制度具体应该怎么操作?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法律学子们在宪法老师的引导下做了初步探讨。
主张使用不同誓词的同学中则有人提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领导成员的誓词可以套用我国《公务员法》第12条规定的公务员义务:(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韩国总统就职时也要向全体国民宣誓等等。哈萨克斯坦宪法要求总统、议会代表和政府成员要向全国人民宣誓。[12] 有的同学显然没有分清委员长的职责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
美国是宣誓主体较为广泛的国家,除总统当选后执行职务前必须宣誓外,国会的参议员和众议员、各州议会议员以及合众国和各州所有行政和司法官员,都应当宣誓拥护宪法。还有同学查到《公务员范围规定》第11条明确指出:下列人员人事关系所在部门和单位不属于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机关的,不列入公务员范围:……(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本文为2015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宪法实施制度的改进与完善》(项目编号503000120401)的阶段性成果。(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同时,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未采用统一誓词,而是进行了多样化的设定。大家对我国宪法宣誓的主体、对象、誓词、程序等内容建言献策,对宪法宣誓制度应宪法化还是法律化等问题提出了各种意见和建议。
还有同学批评现在一些热衷于搞形式主义的官员把宪法宣誓当成做秀,跟风、做样子,而不是真正为了树立法治思想,维护宪法权威。[1]大家积极踊跃,有的对古今中外的宣誓制度做了初步的整理,罗列了美国、德国、瑞士、韩国等国家的宪法宣誓内容并进行了初步比较,宪法宣誓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宪法所普遍采纳的制度:不仅有欧美国家,而且有非洲、阿拉伯国家,如南非、伊朗。
还有同学主张在宣誓结束后,宣誓人应将誓词置于其工作时俯首可见的醒目之处,让誓言时刻‘盯着宣誓者,使其保持对宪法法律的敬畏之心,使他们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不敢越雷池一步。如违誓言,愿受国家严厉之制裁。在对誓词的基本元素大体达成共识后,主张统一誓词的同学设计的我国宪法宣誓的誓词大同小异,如:我庄严宣誓,我在担任***职务期间一定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实于宪法赋予我的职责,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争做人民的好公仆。其次是履行职责,各国大都规定了忠于职守、竭智尽力、尽忠竭力、全力以赴、尽最大能力等等。[5]李克强总理在两会后的中外记者会上说:我们将忠诚于宪法,忠实于人民,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 五、宪法宣誓的制度化 (一)宪法化 据有的同学介绍,宪法宣誓制度是世界上大多数有成文宪法的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制度,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
向宪法宣誓就是要涤荡权大于法的传统习惯,通过仪式让宣誓者及全体人民都体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宪法精神。也有同学主张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等人应分别宣誓,法院院长等人的誓词可直接使用2012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宣誓规定(试行)》中的誓词: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也有部分同学认为可以不要领誓人,有同学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后发现欧洲国家的宪法宣誓大都并未规定领誓人,因此我国也不必有,只要誓词简短精干,宣誓人直接背诵即可。还有同学对宪法宣誓泛化提出了质疑,担心宪法宣誓会搞得如同文革中背诵《毛主席语录》一样成为历史的笑谈,最终累级宪法观念和宪法权威的树立。
[2]之后许多地方都举行了各种宣誓仪式,如2004年河南省荥阳市市长首开地方行政首长宣誓之先河,新当选的杨福平市长手擎《宪法》,在232名人大代表的见证下,面对国徽,宣誓就职:我决不辜负全市人民的信任和重托,自觉接受监督,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几乎所有同学都认为宣誓仪式应公开化,宣誓仪式应实行电视、网络全程直播,有的同学还主张国家主席就职时宪法宣誓的仪式可以借鉴美国总统的就职典礼,邀请前政府要员、社会名流、普通民众到场观礼,并进行全国直播,以便尽可能的让民众参与进来,增强民众的荣誉感与主人翁意识,提高宪法意识,增强法律信仰。
在参考了国外的宪法宣誓誓词和我国部分地方已经实行的宣誓内容后,如何设计出一套合适的宪法誓词,同学们煞费苦心。[20] 《意大利共和国宪法》第91条:共和国总统就职前,应在联席会议上向议会宣誓效忠于共和国并遵守宪法。也有同学认为主持人与监誓人并不能等同,如我国的宣誓仪式如果在人大会议上举行,应由新当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做主持人,[16]而监誓人是在场的全体人大代表。 《金陵法律评论》2015年春季卷 # 马岭,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教授。
一些同学强调,具体的誓词内容,虽然因各国国情、国家制度、宪法规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主要集中于‘恪守宪法,服从法律,尽忠职守等内容,其中‘忠于宪法应是誓词的核心。 (六)关于领誓人 对宣誓时是否需要领誓人大家意见并不统一。
有同学主张总理和国务院全体成员一起宣誓: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严格依法行政,清正廉洁,求真务实,秉公办事,兼顾效率,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自己的力量。[10]最后,从《国旗法》第4条和《国徽法》第12条对其制造的规定来看,国徽比国旗更加神圣,国徽的制作企业是由国家指定的,而国旗的制作则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国徽的制作要求与等级要比国旗高。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葡萄牙宪法规定当选总统就职典礼应在共和国议会举行。
此部分内容有的国家誓词里有,有的国家誓词里没有,我们是否要有,可以考虑,但前两项(效忠对象和履行职责)则是各国誓词共有的、不可或缺的内容。对于我的宣誓,我自愿接受法律和人民的监督。亦有同学主张将厚德,正气,务实,清廉等具有中国特色的词语写进誓词。(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本人就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我谨庄严宣誓:我将忠诚于宪法和法律,捍卫宪法尊严和至上权威,忠实履行宪法职责,遵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维护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竭尽全力增进人民的福祉。二是立法机关成员,如委员长、副委员长以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等。
宣誓就职的目的是向人民表明信守诺言的决心,是政府公信度的体现。宣誓人:xxx同学们普遍认为司法机关成员的誓词除效忠于宪法和法律外,还应强调排除干扰、独立办案、公正司法等。
也有同学认为军委主席没有必要单独宣誓。波兰宪法规定总统任命总理和部长委员会成员,并接受他们的宣誓。